去年四月,立法院上演掌摑事件,被甩耳光的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按鈴控告動手的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涉嫌傷害和公然侮辱罪。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以公然侮辱罪,判處邱議瑩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也就此定讞。

(杜大澂報導)

去年四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江陳會報告,由於李慶華發言不斷被邱議瑩插話,兩人起了口角,遭到辱罵「沒家教」、「潑婦」的邱議瑩憤而當眾掌摑李慶華,當時這起衝突事件,風波一度愈演愈烈,被掌摑的立委李慶華,也隨即向檢方提出傷害和公然侮辱告訴,說要遏止暴力。邱議瑩也反控李慶華公然侮辱。

全案經過法院審理,掌摑的部分,原來一審合議庭認為,邱議瑩的行為和議事意見交換、決策無關,不受言論免責權的保護,因此,依公然侮辱處罰一萬元,二審合議庭十四號則是改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也就此定讞。

至於,李慶華辱罵的部分,去年十月已經獲得無罪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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