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去年4月間在立法院內掌摑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遭到李慶華提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5)日以公然侮辱罪判邱議瑩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對此,邱議瑩表示,她目前還沒以看到判決書,但因為台灣司法已死,所以她寧願被關也不會繳易科罰金的錢。

全案肇因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4月間進行第3次江陳會報告時,因為邱議瑩在李慶華發言的時候不斷插話,邱議瑩在口角中遭李慶華指稱「沒家教」、「潑婦」,一時氣憤當眾掌摑李慶華。李慶華事後到台北地檢署對邱議瑩提告,邱議瑩也反控李慶華公然侮辱。

法院在去年10月判處李慶華辱罵邱議瑩無罪定讞,不過一審合議庭認為,邱議瑩打李慶華巴掌,行為與議事意見交換或決策無關,沒有言論免責權,而且行為造成李慶華難堪,以公然侮辱罪處她罰金1萬元。

邱議瑩隨後提出上訴,合議庭今日改判邱議瑩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邱議瑩則說,她拒繳罰金,要藉此凸顯此案判決荒謬可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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