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沛綺、安芷嫻台北14日電)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今天為金改案作證指出,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多次指示她進入扁家保管室存取現金,最高曾一次存入新台幣1.2億元,要用旅行袋「拖」才能順利搬運。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前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等人。

北院合議庭今天就保管室洗錢部分案情,傳喚陳鎮慧出庭作證。陳鎮慧指出,吳淑珍通常會交代她在官邸內,用牛皮紙將錢每500萬元包成一包,統整後再存進扁家在國泰世華銀行的保管室,金額最多的一次甚至高達1億2000萬元左右,是用3個旅行袋「拖」進保管室。

陳鎮慧也指出,吳淑珍對交付給她存取的現金,從不曾交代確切來源,通常只隨口告訴她是「捐款」,且每次進出保管室後,都要向吳淑珍回報保管室剩餘金額。

馬維建則於庭末主動表示就連與吳淑珍如此親近的陳鎮慧,都不知道錢的來源,元大馬家更不可能知情,否認涉及洗錢。9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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