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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黃天如/台北報導】

針對部分診所藥袋標示草率的現象,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診所不比醫院,須要受到醫院評鑑的約制,難免會有苟且心態。不過,診所處方藥多為拆裝分包藥、磨粉藥,即使藥袋或另附處方箋列有藥名及適應症,民眾恐怕也難以分辨。

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陳雅晶說,由於用藥安全早已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所以各醫院為免影響評鑑成績,藥袋標示多數都很嚴謹,不少醫院還主動實施「一藥一袋」,以及標示藥品外觀、中文商品、藥廠名稱等。

至於診所及藥局沒有評鑑壓力,加上因家數太多,各縣市衛生局礙於人力有限,每年度只會選定部分項目進行考核,就算查到藥袋標示不合規定,也只會要求限期改善,很少直接處以重罰。

話說回來,多數診所給的都是拆裝分包藥,甚至磨粉混合或組裝藥水,就算藥袋列了長串英文藥名,民眾也搞不清楚誰是誰?

陳雅晶強調,「藥袋」本身就是一個值得檢討的制度。尤其對需要長期用藥的慢性病患者來說,醫改會主張應比照歐美實施「原包裝給藥」,讓患者取得附有產品批號、製造日期及使用說明書完整包裝的藥品,才是進步國家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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