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去年4月間在立法院內掌摑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遭到李慶華提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5)日以公然侮辱罪判邱議瑩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對於邱議瑩表示與其繳罰款,她寧願被拘役,李慶華下午回應表示,「希望邱議瑩信守承諾,說到做到,不要偷偷去繳罰款」。

全案肇因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4月間進行第3次江陳會報告時,因為邱議瑩在李慶華發言的時候不斷插話,邱議瑩在口角中遭李慶華指稱「沒家教」、「潑婦」,一時氣憤當眾掌摑李慶華。李慶華事後到台北地檢署對邱議瑩提告,邱議瑩也反控李慶華公然侮辱。

法院在去年10月判處李慶華辱罵邱議瑩無罪定讞,不過一審合議庭認為,邱議瑩打李慶華巴掌,行為與議事意見交換或決策無關,沒有言論免責權,而且行為造成李慶華難堪,以公然侮辱罪處她罰金1萬元。

邱議瑩隨後提出上訴,合議庭今日改判邱議瑩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邱議瑩表示,她拒繳罰金,要藉此凸顯此案判決荒謬可笑的地方。

而李慶華則是強調,法官已經做出判決,是非對錯很清楚,他希望邱議瑩除了「不要再硬ㄠ了」,快點認錯、道歉,以後不要再有「暴力、打人、比中指這些不雅的行為」。

對於邱議瑩表示與其繳罰款,她寧願被拘役,李慶華表示,「希望邱議瑩信守承諾,說到做到,不要偷偷去繳罰款。我們大家看看邱議瑩是不是會去坐牢」。

李慶華並強調,「重點不是司法死了沒有?而是邱議瑩講寧願去坐牢,我們看妳是不是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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