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因為被李慶華批評問政是「潑婦、沒家教」,邱議瑩一怒下,失控掌摑李慶華一耳光,而遭到提告。

原本台北地院判決邱議瑩有罪,科處罰金1萬元,邱議瑩表示,她當時只是輕輕撥了李慶華的臉,痛批這是不公不義的判決,再度上訴。

今天高等法院判刑定讞,邱議瑩因為打李慶華一巴掌,被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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