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台北時間15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沒收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在當權期間涉嫌以賄款購買的2棟房產。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回應,目前全案正在北院審理,但美方卻拿特偵組的起訴書興訟,「邏輯上不合理。」

美國政府向法院提出民事訟訴,要求沒收陳水扁夫婦在美購置的兩處房屋。司法部指出,陳水扁當權時,2005年及2006年期間,元大證券企圖併購復華金控,向當時的第一夫人吳淑珍行賄新台幣2億元,折合美金約6百萬元,由陳致中、黃睿靚經手,透過空殼公司和瑞士銀行帳戶洗錢,分別在紐約曼哈頓和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兩地購買房地產。

陳致中今日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阿扁,他表示,這起案子目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尚未做出最終判決;他強調,資金來源是政治獻金,並未違法。

陳致中說,美國的司法程序一向很嚴謹,卻在台灣法院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前,逕行認定購屋的資金來源是洗錢、賄款或貪污,他質疑美方這項作法是拿特偵組的起訴書興訟,「邏輯上不合理」,讓他有點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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