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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勇闖日本演藝圈,處女作就和木村拓哉演出「月之戀人」,沒想到卻收視不佳,還打破木村歷年最爛紀錄,讓她苦吞「票房毒藥」罪名,不過,她為了力甩惡名,不惜翻出陳年嫩照搶代言,絲毫不放棄任何賺錢機會。
而她先前對於「票房毒藥」的惡名表示不公平,還說對於在日劇的表現都感到滿意。 但也因這部片讓她在日本知名度大開,廣告代言接不完,就算返台休假,也得抽空還廣告債。這次她也為了這部廣告,遠赴英國拍攝,也將在台灣播出。
根據最新一期壹週刊指出,林志玲雖對外宣稱代言價碼漲價到1千2百萬,但據了解,卻對代言四年的洗髮精廣告反而沒漲價,被指出是為了爭取大牌廣告,不僅降低身價。
但她的經紀人表示說,林志玲一向注重質感,對於代言產品也是愛用者,客戶給的價錢很滿意,並沒有漲價的問題,還說不會隨便亂開價碼,看來,為了扳回一城,她也不惜降低身價,也讓人見識到她搶錢的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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