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村再生條例,外界質疑逾千億元基金將淪為選舉綁樁之用。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表示,會訂定基金收支保管應用辦法,由委員會專案審查、透明化使用。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設立新台幣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農委會後續加碼500億元。

  對於外界質疑急著在此時通過農村再生條例,是為了選舉綁樁。水保局局長黃明耀強調,農村再生基金經費的使用一定會透明化、專案審查。

  他說,農委會將訂定「農村再生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聘請學者、專家擔任委員,對所有提案進行審查,讓經費使用過程透明化。

  他也強調,農再條例三讀通過後,不可能會在年底選舉前一下子通過很多農村發展計畫,每一案都會審查。

  對於民進黨質疑農再條例草案中的「土地活用」條文,會讓農村土地以徵收之名「炒地皮」,變相綁樁。黃明耀說,土地活用條文已經拿掉,也參考外界建議,強化例如產業活化、培訓農業人才的軟實力打造、發展低碳社區及綠建築,都會納入執行。

  其中軟實力部分,農委會會訂定、建立輔導在地組織運作的獎勵及績效評鑑制度,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前,應先接受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訓練。

  他重申,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這筆基金會嘉惠全台4000個農漁村社區,且依預算法第21條規定,訂定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來執行。農村環境若改善,發展出在地特色,就可吸引外出發展的弟子回鄉發展。9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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