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唐鎮宇、馮惠宜、吳文智/綜合報導】
3D電影《阿凡達》八月底將上映特別版,可能又掀熱潮,但消基會抽查全台十家戲院發現,若不慎弄壞業者提供的3D眼鏡,有九家要求賠償,甚至有高達二千五百元,相當於票價八倍!消基會要求主管機關新聞局協調業者公告並訂定合理賠償價格。
其中台中新光影城、Tiger City威秀及台北信義威秀都要求賠償二五○○元;其次是台北國賓約二○○○元,台北大直美麗華影城一八○○、台北樂聲一千元,均屬千元級賠償金。另台北欣欣秀泰、台北東南亞戲院及高雄喜滿客夢時代影城由五○○元到二○○元;只有桃園大江購物中心星橋國際影城表示「免賠」。星橋國際影城表示,該公司採用「非買斷」的3D系統,系統主機成本高,但眼鏡成本僅卅多元,所以毀損就丟棄,減少消費糾紛。
台中新光影城經理陳力銨回應,二五○○元是3D眼鏡進價,消費者如有損壞並非全賠,依損壞程度不同鑑價賠償,從五○○元到二○○○元不等。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游開雄說,業者要訂賠償條款,並公告在電影場所、網站等明顯處,購票前還要明確告知消費者。否則依《消保法》規定,消費者可主張無效。游開雄表示,眼鏡使用會折舊,業者卻一律以新品價要求賠償,明顯不合理,業者播映數場電影後就回本,不應再要求賠償。
但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認為,「餐館沒有公告打破餐盤要賠,消費者弄壞卻還是要負責」,不論戲院是否公告,消費者還是要負責任。但金額有客觀價格「不是業者說了算」。民眾若遇爭議可撥一九五○申訴。
台北各重要影城表示,因消費者損毀3D眼鏡而被要求賠償的爭執比例非常低,除了客人惡意損害,否則戲院會自己吸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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