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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文信、張企群/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發現,三名海巡官員在安檢查察走私魚貨漁船過程,未善盡指揮、督導職責,甚至在會議中暗示「放水」,導致海巡人員執行安檢查緝工作時進退失據,昨日通過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長賀湘臺、海岸巡防總局秘書蔣新光及北區巡防局副局長熊孝煒彈劾案。本案將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院調查發現,九十七年四月間,北巡局第二一岸巡大隊長江志欽,休假時被毆傷,岸巡總局懷疑是查走私,遭業者報復;後來賀湘臺指示成立「○四○三專案」,對特定業者施壓,以求短期內偵破屬下遭毆傷案。
查案監委林鉅鋃指出,海巡任務是查走私,無權去查毆傷案,但賀湘臺涉濫用裁量權,未依法行政。調查還發現,「○四○三專案」雖聲稱要嚴格執檢,但實際上在查緝金漁春八十六號等三艘漁船涉走私案時卻「放水」。
海巡署昨日也立即做出調職處分,賀湘臺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熊孝煒調離現職,轉任海岸總局專門委員,另蔣新光在被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後,已調整為非主管的簡任秘書職務。蔣為陸軍官校四十三期畢業,曾任職警備總部,後轉任海巡署岸巡總局情報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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