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3日電)有民眾在媒體投書質疑中國大陸黑豬可能來自台灣,品種權未獲保護。農委會表示,中國黑豬不一定是台灣豬,不能光從「黑」豬來判斷;農委會也持續致力於防止高性能種豬外流。

農委會表示,黑豬是一種商業用統稱,並非專門用語,這則投書所提及的中國大陸黑豬所用的種,是由當地育成?或來自台灣?僅由外觀無法論斷。

農委會說,依畜牧法規定,發現、育成或自國外引進新品種或新品系的種畜禽或種原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經審定核准登記後,始得推廣、銷售,其目的即在保護育種者。

農委會並說,迄今,經核定公告的台灣黑豬都是畜產試驗所選育的「畜試黑豬一號」與「高畜黑豬」;其種原除透過前述命名登記外,更藉由血緣、高純度近親家族及系譜等種原供應體系,防止高性能種豬外流。9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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