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3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審議通過台灣團結聯盟所提新版ECFA公投案,將送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

台聯4月底提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公投案,6月3日遭公審會以公投主文與理由書相互矛盾駁回。台聯捲土重來,6月底向中選會再提新版ECFA公投案。

台聯新版ECFA公投案主文與4月底提出主文相同,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

中選會表示,台聯所提公投提案經初步審查符合規定的提案人數計10萬4293人,已達公投法規定的提案人數,且未有公投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的情事;中選會會儘速送公審會認定。

中選會指出,公審會將於30天內將認定結果通知中選會。若認定合於公投法規定,中選會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天內查對提案人;如不合規定,將予以駁回。

公投法第10條規定:「公民投票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5以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數為1732萬1622人,公投提案人人數應達8萬6608人以上。99071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老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