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日前爆發放水包庇漁船走私案,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總局長賀湘臺等人有重大違失,通過彈劾移送公懲會懲處。(張德厚報導)

監察委員林鉅鋃、沈美真調查後指出,海巡署北巡局一名大隊長97年3月間遭人毆傷,海巡署岸巡總局總局長賀湘臺懷疑是走私集團挾怨報復,指示成立「0403」查緝專案對特定業者加強執法,希望藉此能找出施暴者,但這已經涉及濫權。林鉅鋃:『以嚴格執檢的方式,對特定業者施加壓力為手段,務求在短期內達到偵破所屬被毆傷案,達到將嫌犯神知已法的目的,他的手段與目的沒有正當合理的關聯,就是濫權。』

監委說,「0403」專案原本是要對特定業者加強取締,但後來因為有立委關切,反而對特定業者放水,查緝人員已查到「金漁春86號」等3艘漁船數百噸的漁貨中,有些冷凍漁貨上印有簡體字,有些已被加工去頭去尾,結果都通通放行過關。沈美真:『一看就知道那是簡體字,漁獲去頭去尾違法平時的作業方式,難道不會讓人這是非自行捕獲嗎?至少是個懷疑,但他連這個動作都沒有做,這應該不是疏失的問題,是有故意放水的嫌疑。』

監委認為,岸巡總局總局長賀湘臺中將、岸巡總局情報組組長蔣新光、北巡局副局長熊孝煒等人都有重大違失,通過彈劾移送公懲會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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