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未來退休制度由「75制」改為「85制」,即服務年限加上年齡須達「85」以上,才能申請退休,比現行制度延後10年退休時間;銓敘部估計,國庫支出將因此每年省下至少新台幣34億元。

立法院在三讀通過這項法案後,國民黨團邀請銓敘部長張哲琛在黨團召開記者會說明這項新制改革影響。據估計,約19萬8000名公務員可能受到影響,但實際受影響不到10萬人,並且有10年的緩衝期。

「85制」指的是任職滿25年申請自願退休,須年滿60歲以上,或是任職年資超過30年以上申請自願退休,年滿55歲者,才可以自退休日起請領全額月退休金,比現行的「75制」延後10年退休時間。

銓敘部指出,「18趴」改革方案修正後,對11職等以上主管約8560人較為不利,但對3萬8124人更為有利。在所得替代率部分,原規劃的年資25年77%到35年97%,經立法院臨時會修正調整為,25年75%到35年95%。

法案明文規定,公務員退休再任政府捐助(贈)財團法人的條件,採更嚴格條件,退休人員出任政府出資達20%的相關事業職務,依法即須停領月退休金。影響人數約5207人。

未來也新增「身障條款」,納入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之子女,撫慰金給予終身。

此外,立法院也已三讀通過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案,規定請領撫卹金遺族的順序改為先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一半,其餘則依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的順序,平均領受。同時增訂任職未滿10年的公務員在職死亡者,增加其撫卹金的基本給與。如遺族不具中華民國國籍,則不得請領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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