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特偵組今(13)日搜索台灣高等法院4名法官辦公室,其中3人遭到約談,台灣高等法院下午發表聲明強調,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偵查權,如果有極少數害群之馬違法亂紀,檢察官應依法偵辦,但若無具體之犯罪事證,也請檢察官儘速還其清白。

高院同時強調一向重視司法風紀,法官平日也都競競業業、戮力從公。今後更當謹慎將事、認真作好審判事務以符各界期待。

特偵組接獲檢舉,有4名高等法院法官、1名檢察官藉承審苗栗銅鑼科學園區弊案收賄,並疑與逆轉判決有關;經多方查證後,在檢察總長黃世銘領軍下,上午指揮檢調發動34路搜索並展開約談動作。據指出,被約談的法官包括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等人。

熟悉法律人士指出,由於二審的刑庭法官是事實審的終審,加上有些案件是二審終結案件,因此通常想走後門的訴訟當事人,通常會鎖定二審法官「疏通」,也因此坊間有傳聞:「送(錢)一審,不如送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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