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ECFA文本第11 條明訂,兩岸設置「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台灣智庫執行長鄭麗君今(13)日指出,「經濟合作委員會」形同空白授權、球員兼裁判,恐成為「太上委員會」,不受約束、無人可管,將造成「國共共管台灣」,對台灣主權造成損害。

台灣智庫今(13)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魔鬼藏在細節裡─ECFA文本大檢驗」記者會,由鄭麗君擔任主持人,與談人包括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邱俊榮、台灣智庫執行委員賴怡忠、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以及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徐永明等人。

根據ECFA第11條規定,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而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鄭麗君質疑,「兩岸經合會的代表如何產生?設在何處?主席由哪方出任?」會議規章與運作方式能否接受國會監督等疑慮,完全未寫入文本中。她說,難道要台灣人民接受「國共共管台灣」嗎?

徐永明也表示,ECFA文本第11條提及「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文本中的「包括但不限於」這幾字便是文本當中最大的惡魔!

徐永明說,這樣的文字在台灣的法律中非常罕見,文字意義等同於「包括A但不限於A,所以非A也算數」,如果未規範的都能算數,為何還需大費周章地簽定ECFA呢?「包括但不限於」此一空白授權就像是無限上綱的「太上政府」,缺乏「法制化」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另外,徐永明批評,文本中第14條關於修正的規定「本協議修正,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是球員兼裁判,該文字表示ECFA文本可以經由雙方協商後隨時修正。

徐永明說,既然可以隨時修正,「為什麼馬政府要恐嚇大家說,ECFA到立法院不能修正只能表決通過或否決呢?」

此外,鄭麗君在會中提出三大聲明,第一、立法院應將ECFA重付實質審查,舉行公聽會擴大社會參與,逐條討論表決;第二、立法院應否決ECFA文本第11 條「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違憲太上組織,否則即應主動聲請釋憲;第三、立法院應建立兩岸協議審議監督機制,完成相關立法暨設置國會特別委員會的建制整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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