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上衣、紅長褲,腳踩拖鞋,全身髒兮兮,12歲的林姓女童,被巡邏員警帶回派出所,員警手一比,要她站在旁邊面壁思過,原來她兩年來,蹺家8次,轄區員警都認得她了。

警方:「請這個小朋友,就到我們派出所,去面壁,去思過,看看她這樣做,對她的家庭,還有對這個學校,一個負面,請她思考一下。」

這回才剛剛國小畢業,她又蹺家失蹤,流浪7天,累了就睡國小母校,餓了就向人乞討,渴了就喝自來水,學校管理員經常發現她的蹤影。學校管理員:「來運動的說,那個女孩子,在裡面,我走過去,就沒看到人了。」

寧願遊蕩也不回家,原因竟然是,女童的爸媽,不讓她上網、看電視,把她關在家裡,很不自由。大樓管理員:「警方帶回來,第二天又跑了。」

2年就蹺家8次,其實有機可循,小學四年級,她曾有偷竊紀錄,在家中排行老二,父母平常忙著打零工,對女童三不五時蹺家,完全束手無策,女童正值叛逆期,如果家長能多關心小孩,或許就能改變她的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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