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公布「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函令各警察機關遵守,採取「原則禁止,因公許可;事先報准,事後報告」制度,明白訂出警察和治安疑慮人口交往規則。至於基層警員認為,既然長官已訂出規範就只有遵照實施,以免被記過處分。另一方面,警界也出現檢舉函,但督察系統則是強調不朔及既往。(彭清仁報導)

警政署公佈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即日起開始實施,而被稱為警察」黑白互動規範」的內容,則是以「原則禁止、因公許可;事先報准、事後報告」為原則,各縣市警察局雖然還沒拿到規範內容,但從媒體上得知內容,不少基層警員則是搖頭苦笑。

基層警員指出,規範內容中,包括禁止與治安顧慮人口、不良幫派組合分子、經營色情、賭博、破壞國土及其他不法業者,以書面、電信通訊、面晤、參與聚會、婚喪喜慶、飲宴應酬等方式進行聯繫、交際行為。以及不得收受不當賄賂等違反公務員規定,本來就是警察所禁止的,規範內容只是重申規定,不會有太大困擾。基層警員認為,既然長官的規定已出爐,就只有全力配合,萬一真的有人情包袱,對婚喪喜慶等場合,只有請家人前往致意。另外,這項」黑白互動規範」還沒有交到每位警員的手中,已有不少外勤單位主管」中箭」。政風和督察單位也接獲檢舉信,指稱外勤同事與黑道份子過從甚密,檢舉函的內容相當詳細,一看就知道出於警界之手,但督察單位指出,立法的精神是不溯既往,在新規範頒佈實施後,如果查獲違反規定者,才會依法處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老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