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英文發行的中國日報12日報導,大陸國務院和中國共產黨11日共同推出新規定,加強打擊貪腐,要求縣級(含)以上的政府官員,必須提報所得、投資、個人財產以及家庭成員的去處;不過,新規定中並沒有要求公開官員們的財產資訊。

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一再強調,打擊官員貪腐是攸關中國共產黨存續的大事;他矢言,將加強掃蕩貪腐。

中國日報指出,北京的新規定要求相關官員,每年必須就薪資、其他所得、家庭財產、投資以及配偶子女的職業等,提出報告;婚姻狀態如果改變、家庭成員有人居留海外也都必須通報;違反規定的人將遭到開除等處分。

大陸國家行政學院反腐專家朱立家表示,陽光是打擊貪腐的最佳辦法,只可惜新規定並未要求公布官員財產狀態。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林哲指出,因為官員們強烈反對公開他們的財產狀況,新規定是妥協下的產物,成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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