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彥穎報導】醫師杜宗禮今天投書聯合報表示,在過熱或溫差過大環境工作,容易造成中暑或中風等職業病,因此公司企業對於剛開始工作的員工,應給予適應時間。對此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表示,政府有責定出天氣過熱的安全工作規範。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回應表示,要等衛生安全研究所整理出相關數據後,才可能開始研議相關法令。

全球熱浪狂襲,台灣氣溫也頻頻破表,氣象學專家更預測明年夏天常態高溫可能達40度,因此引起各界對於「高溫放假」的討論,但引起企業界大力反對,認為會妨礙生產與競爭力。

杜宗禮從醫學角度分析,當體溫超過攝氏36至37度的正常值,神經系統會啟動防衛措施,促使體表散熱。但若室外溫度過高,體內機制來不及應變,就可能造成中暑等戶外職業病,嚴重可能造成急性腎衰竭、昏迷,甚至致死。

此外,在夏日高溫中從事冷藏、冷凍作業的勞工,因出入冷熱溫差過大的工作環境,容易造成血壓急速變化,也可能導致心臟病或中風等職業病。

他強調,當環境的綜合溫度熱指數超過25.9度,即屬於高溫作業,如鍋爐、鋼鐵、鑄造、蒸氣、燒窯等,因此雇主必須給予勞工適度作息時間。對於剛開始工作之員工,也應給予「熱適應行程時間」,例如每天先工作半天一個星期,再逐步恢復成正常工作時間,不要強迫上工,以免釀成員工之禍害。

對此,孫友聯表示,就算政府無法立即訂定高溫假放假規則,也應將過高的氣溫視同為危險工作場域,訂定安全工作規範,例如只要氣溫超過某一個數值,就應工作一段時間,休息一段時間,才能事先預防不必要的職場傷害。

傅還然則說,雖然世界各國已經漸漸定出氣溫過高的因應方法,例如「高溫假」,但由於目前尚未接到安全衛生研究所的研究數據,所以仍未開始訂定針對「大自然氣溫」過高的安全法規,因此目前僅有針對特定危險場所的安全及休息時間規範,例如環境高熱的鋼鐵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老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