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8日電)中央銀行今天邀集7家民營銀行開會,重申銀行對於一般民眾或是企業主的新承作購屋貸款,不論承辦的部門是屬於法金或是消金部門,都應依據央行對特定地區購屋貸款風險控管規範來辦理。

媒體報導「央行打房政策驚現大漏洞」,銀行以週轉金名義承作企業負責人的房貸業務,並帳掛法金部門,以規避央行對銀行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風險控管的規範。

央行業務局長尤錦堂表示,基於風險控管原則,確有部分銀行將企業主房貸業務併同企業貸款,由銀行法金或企金部門進行授信審查,並列帳於法金部門。不過,這些列帳於法金部門的房貸,也須一併消金部門,一同列報央行。

尤錦堂說,今天6月25日起,銀行對一般民眾或企業主的新承作購屋貸款業務,必須據實填報,並且針對台北市及台北縣10個縣市的第二棟房的房貸不得超過房貸成數7成,並且無寬緩期;必要時,央行金檢單位將加強金融檢查。

另外,購屋貸款不得以修繕、週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承作。

他表示,銀行承作企業週轉金貸款部分,應依據借款人資金用途、需求、經營規模等產銷程序與業務財務近況,確實查證,並注意貸款後資金的流向,據實辦理。9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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