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8日電)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日本企業擔心在東北亞被邊緣化,紛紛來台探路,資策會產業支援處國際合作中心認為,台、日產業合作,仍以合資較為有利。

日方人士說,日本商社來台佈局方式有來台獨資設立公司、與台灣公司合資和採授權方式交由台灣公司負責等模式,有意來台投資日本商社,還在評估最有利的方式。

資策會產業支援處國合中心認為,兩岸簽署ECFA後,日商如果要以在台獨資公司進軍大陸市場,必須符合在台設公司滿3年,且還必須在大陸經營同產業類別的業務,才能適用ECFA給予的優惠條件,在佈局時程上較為緩慢。

中心表示,台、日合作以合資對雙邊最為有利,除可立即享有ECFA所給予的優惠,台、日企業透過雙邊合資,可以截長補短,並透過台灣人熟悉中國大陸文化的特點,解決相關問題。

參與這次日本電子書籍出版協會訪台的日方人士指出,日本商社在大陸發展時,最困擾的問題是盜版與不尊重智慧財產權問題,因此希望能藉著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IPR)後,讓日商在大陸的佈局時,沒有智財權的後顧之憂。

據悉,日本電子書籍出版協會在拜會經濟部工業局局長杜紫軍和與台灣數位內容聯盟座談時,日方某出版社的社長,曾詢問兩岸簽署IPR後大陸是否會根據協議確實執行智財權保護。

與會的台方人士指出,雖然兩岸簽署IPR,未來不會立刻保證台灣的IPR百分之百在大陸受到保護,但至少雙邊已有法律平台,可要求對方配合執行與改善。

台方人士也說,日本企業與台灣企業合作後,透過台灣企業到大陸佈局,可多一道防火牆。99070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老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