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男子手拿麥克風,在眾人面前,向右邊女科長道歉;原因是今年4月9日,台中縣女科長取締私宰場,現場有人問科長姓名,不滿的業者脫口說出:「是潘金蓮的潘」。

告詹姓業者(2010.4.9):「當時有人問我,科長這麼壞這麼兇,她姓什麼,我告訴他們是姓潘,潘金蓮的潘,如果是我們當著她的面說她是潘金蓮,那就是我們錯在先(可是不是)。」

女科長不甘受辱,一狀告上法院,判決結果,罵人的詹姓業者依污衊罪名起訴,公開道歉。

台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2010.4.9):「當時的語氣,當時他主觀的犯意,他顯然是用『潘金蓮』這3個字,用來詆毀這位潘科長。」

農業處畜產科潘科長(2010.4.9):「他不只罵我這些,他還浪費了很多社會成本,我才告他的。」

業者當時還不只用「潘金蓮」等字眼影射罵人,甚至限制女科長行動,詹姓男子最後還背上恐嚇及妨害自由等其他罪名,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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