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曾萃芝/台北報導】

在券商公會、證交所等機關全力奔走後,昨(9)日財政部同意券商買回自家發行權證部位,可從權利金收入部位扣除,以費用認列,券商聞訊大呼:此為一大利多,一場「稅」風暴總算告段落!

某發行權證量名列前幾大的券商高層指出,若以券商權證部位課稅,今年迄7月1日為止,國內已發行權證金累計要課的稅高達180.75億元,所有券商新金商部門每年頂多賺20億元,9年都賺不到這個課稅金額。

此外,該課稅問題並沒有因此引起市場「罷發」潮,因該課稅法太不合理,市場認為相當有平反機會,所以券商迄今也每天新增數十檔權證掛牌發行。

該主管說,因當初96年立院通過「券商避險成本可以列為權利金收入減項」,但何為避險成本認列,國稅局與券商有不同認知,買賣自家權證,券商認為是避險,但國稅局不認同,財政部點頭同意認列是費用,對券商來說確實是個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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