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9日電)藝人名人代言違規食品廣告要小心,衛生署今天指出,藝人方季韋、彭立因在電視購物中代言「S86益菌酵素」,宣稱可瘦身,台北縣市衛生單位認定誇大,各罰新台幣4萬元。

藝人名人經常在電視購物、報紙媒體擔任代言,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消費者保護中心主任劉淑芬受訪表示,方季韋、彭立因代言「S86益菌酵素」,宣稱使用後可以短時間瘦身,台北縣市衛生局認定有誇大之嫌。

劉淑芬說,這次援引行政罰法第14條規定,與廣告主故意、共同實施製播違規食品廣告者,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誇大不實,罰4萬到20萬元罰鍰。台北縣市衛生局各罰4萬元,這也是國內首次有違規食品廣告代言人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而被罰案例。

另外,瘦身產品「阿桐伯日夜燃脂消腩組合」的公司也遭衛生單位前後處罰150萬元,葡萄王也因相關瘦身、減重產品等案件,被罰20萬元。9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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