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本周持續在全台發動7次聯合稽核,共查獲3610件商品涉偽標、剪標服飾、寢、毛巾、鞋類及袋包箱等,已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將商品下架停止陳列販賣,業者如未遵行將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今(9)日表示,經濟部「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自5月5日成立以來,到目前為止,已執行52次聯合稽核,查獲標示異常商品數量計2萬1587件;本周則是在花蓮、屏東、宜蘭、新店、桃園、豐原及嘉義等地發動7次聯合稽核活動,查獲女裝、童裝、T恤及牛仔短褲(裙)等服飾2954件、寢具22件、毛巾170件、鞋類141件及袋包箱製品323件等,共3610件商品涉偽標、剪標等標示不實或不符之情形。

標檢局指出,聯合稽核大隊查獲的涉違規情形,主要是附縫標示遭剪除,或是附縫標示產地「MADE IN VIETNAM」、「MADE IN CHINA」、「MADE IN KOREA」,又標示「主副料台灣製造」,以及吊牌標示產地「台灣加工」等涉偽標、剪標,以及標示不全或未依規定以中文標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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