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開車,如果遇到救護車或消防車都會優先讓他們通行;不過有民眾質疑,部分民間救護車明明沒有執行勤務,卻依舊鳴笛,還任意變換車道搶快、或在高速公路鑽兩車道縫隙行駛,相當危險!台北縣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救護車、消防車如果非值勤,就和一般車輛一樣,沒有優先用路權,也不能任意鳴笛;不過,除非檢舉事後追蹤,交大在執行稽查上為避免影響救援,是不會攔車下來巡檢,過去也沒有開罰的案例。(林麗玉報導)

有民眾在高速公路上,發現有民間的救護車,明明沒有執行勤務,不過救護車卻鳴笛,要周邊的車輛禮讓先行,甚至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飛馳,不走路肩,竟在高速公路兩車道中間鑽縫隙行駛,相當危險,台北縣警察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鄭永裕說,依照交通規則,不管是消防車、還是救護車,沒有在執行勤務時,是不得鳴笛,也沒有優先用路權,不過為了避免影響救援,交通警察對於鳴笛的民間救護車,不會攔車下來稽查,不

過如果有民眾檢舉,會事後追蹤稽查,會要求救護單位提出出勤單,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類似開罰案例。

台北縣警察局交通大隊長副隊長鄭永裕說,儘管救護車、消防車正在執行勤務時,有優先用路權,不過警察局還是會要求盡可能遵守交通規則,除非必要,才可以允許闖紅燈、任意變換

車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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