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央社台北8日電)廣東東莞市政府今天表示,從7月起,東莞市政府把在當地就業的港澳台人員納入東莞社會保險參保範圍。
近年來,到東莞工作的港澳台人士不斷增多,為保障他們社保權益,東莞市政府近日出台「關於在東莞市就業的港澳台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把這類人士納入社保範圍。
據中新社報導,截至去年底,在東莞就業的港澳台人員近5萬人,他們大部分人都有在東莞參保的強烈要求。
東莞市政府說,只要在東莞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與東莞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在東莞市就業、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港澳台人員,都可按規定繳納社保費,享受社保待遇。
聘雇港澳台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東莞社保的有關規定,為聘請的台港澳人員辦理參保手續。港澳台人員參保並繳費後,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各項保險的相關待遇均按東莞現行的相關規定支付。
此外,港澳台人員一旦與東莞市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在大陸內地流動,當地有社保機構予以接收,按東莞市相關的轉移辦法辦理轉移手續;未辦理轉移手續,重新返回東莞就業並按規定繼續繳納社保費,各項社保關係按規定接續。
如辦理就業證註銷手續,個人申請終止社保關係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蓄額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際結餘額退還本人。990708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