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兩岸金融MOU的簽訂以及ECFA早收清單納入金融業,讓台灣金融業者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取得進入大陸金融市場的門票。其實,早在兩岸金融交流破冰前,台灣金融業的觸角就已經伸向大陸這塊處女地,甚至有銀行為搶食對岸商機,費盡心思,不惜游走法律邊緣。
受限於法令,多年來台灣金融業者都是以非正式方式在大陸活動,以大陸用語來說,就是「潛伏」,以現在流行的政治語言來形容,就是進行「很像是業務的非業務活動」。難怪,大部分業者對於「登陸開業二年且一年獲利」的承作人民幣業務門檻,都表現得信心滿滿。
過去受限於政治環境難以突破,雖然國內金融業,從銀行、證券到保險業,自二○○二年起陸續獲准西進大陸,但因兩岸金融監理協議(MOU)未簽定、台灣遲遲未基於對等原則開放陸銀來台管道,造成即使台灣當時已有七家銀行赴大陸設立辦事處,卻無法升格分行,依法只能蒐集資訊,業務難突破。
在台商蜂擁至大陸投資後,國內金融業也必須跟隨客戶腳步,否則業務流失恐怕是必然的結果。況且,大陸經營環境好、利差高,對於在國內微利經營的苦哈哈的金融業者來說,是個不能放過的機會。
國內金融業者不是藉由間接管道,突破台資身分進入大陸,就是派銀行員以私人身分,以遊走在法律邊緣打游擊的方式,至大陸進行「很像是業務的非業務活動」。
大陸規定每個辦事處只能編制四名人員,但事實上,各行庫在大陸「活動」的人,遠超過這個人數。
這些打游擊的銀行員,以兩兩一組的方式,至大陸台商聚集的據點工作,為了掩人耳目和簽證的因素,每三個月或半年換一批人馬。
二○○四年時,就傳出建華商銀(現已更名為永豐商銀)在蘇州承租的辦公室,被大陸公安抄上門的事件。雖然建華否認此事,大陸金檢單位也沒抓到人,不過當時也在大陸活動的其他銀行派駐人員坦言,當時大家都驚慌失措。
曾歷經此事的銀行人員指出,當時,大家連忙半夜銷毀相關文件、資料,隔天就分頭搭機返台,在機場碰到還要裝作不認識。直到踏上國土那一刻,心情真是難以形容。
而今,隨著兩岸金融業正式交流、開放,金融合作監理等相關制度也陸續建置,台灣的銀行業者在大陸的工作,終於可以正式浮上檯面,獲得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