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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蘇郁文報導】「天氣這麼熱,不合格的瓦斯桶在路上跑來跑去,萬一發生公安事件怎麼辦?」監察委員程仁宏憂心忡忡的說,現在國內桶裝瓦斯容器缺乏退場機制,竟然還有將近2萬瓶高齡40年的瓦斯桶在路上趴趴走,監察院今天以桶裝瓦斯管理不彰及交易秩序紊亂,通過對消防署及經濟部的糾正案。
監察委員楊美鈴說,根據規定,液化石油氣容器,也就是俗稱的瓦斯桶,啟用未滿10年,每5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3年檢驗一次,19年以上,每1年檢驗一次。但根據消防署在97年時清查發現,超過20年的鋼瓶,有541萬支在市面上流通,占總數近5成,甚至有1.9萬支已經用了超過40年了。
有這麼多支瓦斯桶被裝在小貨車或機車上,在馬路上跑來跑去,然而消防署近三年來僅查獲數百件,程仁宏十分擔心,查獲的鋼瓶僅占國內所有未送驗老舊鋼瓶的冰山一角。
特別是由縣市消防局自行抽驗發現,各縣市鋼瓶不合格率僅在5%附近,但消防署專案小組從96年到98年抽查,不合格比例分別是36.3%、18.22%及15.36%,顯見消防署督導地方消防機關不力,予以糾正。
除了鋼瓶安全外,監察院也發現,在都市地區與偏遠地區,瓦斯售價有明顯的差別,都市地區20公升瓦斯平均約780元,台灣山區809元,外島地區漲到873元,尤其是蘭嶼達到1000元。
程仁宏表示,政府有一筆可運用的石油基金,要用來補貼能源輸送到偏遠地區的運費,但調查出來的售價相差太多,經濟部未依規定補貼,因此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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