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天針對「屏東之聲」及「潮州之聲」兩家廣播電台換領執照申請案,做出「未通過」的處分,但仍發給為期三個月的「臨時執照」,兩家電台必須在兩週內提出改善計畫,兩個月內完成改善,否則將面「臨撤銷執照」的最嚴厲處分,這也是NCC成立之後,首度有廣電業者只拿到「臨時執照」。(彭群弼報導)
NCC表示:四家廣播媒體的換照申請案,嘉南之聲及高屏溪廣播都拿到七十分以上,順利換照,不過,同樣都是七月一號到期屏東之聲及潮州之聲,卻因為在換照前夕,發生夜間節目播出描述男女性愛情節的違規事件,遭到NCC以涉嫌違反猥褻罪,移送檢調機關。廣告及節目諮詢委員會議並做出「就算司法未判」,也要給予最嚴厲行政處分的決定,認定這起事件違規情節重大。因此包括播出的屏東之聲以及聯播的潮州之聲以及竹塹廣播三家業者都遭到移送法辦。
NCC表示:由於屏東之聲及潮州之聲的執照都在七月一號屆期,再加上違規播出的時段及節目是電台的「內製節目」,竟然沒有經過審查及品質控管直接播出,凸顯電台管理及節目經營出了嚴重的瑕疵,在沒有具體改善措施之前,NCC決定僅發給臨時執照,為期三個月。
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將要求兩家業者的負責人到NCC說明改善計畫,書面計畫必須在兩週內提出,兩個月內完成改善並接受NCC的行政監理,如果仍然沒有建立節目控管的機制,不排除在臨時執照期滿後,直接給予撤照處分。這也是民國九十五年NCC成立之後,首度有廣電業者只拿到臨時執照,並面臨撤照處分。
至於另外一家竹塹廣播預定明年換照,這起重大違規也將納入換照審查的重要依據,這段期間將觀察業者的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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