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全台的南迴搞軌案又有新進展,高雄高分院更一審6日開庭,根據法醫研究所第2次鑑定報告顯示,陳氏紅琛死因為意妥明(ETUMINE)和酒精混合中毒死亡,並認定是他殺,李泰安開庭時仍堅稱清白,但檢察官認為罪證明確,當庭向法官求處無期徒刑;全案訂本月30日宣判。
李泰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認定他參與三次搞軌案,並與弟弟李雙全共同以毒液殺害越南籍弟媳陳氏紅琛,李雙全是主謀,李泰安僅屬從犯,因此改判18年徒刑。檢察官與李泰安雙雙上訴,最高法院質疑陳氏紅琛的死因,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據法醫研究所第2次鑑定報告,重鑑結果為意妥明含量0.209 UG/ML,李雙全妻子陳氏紅琛曾因急救輸血、點滴液,濃度嚴重被稀釋,換算結果高達0.49 UG/ML,確定意妥明加酒精導致中毒死亡,排除蛇毒致死,並認定為他殺。
李泰安委任律師吳漢成則質疑,陳氏紅琛既然身上有酒精,為何當時將人抬上救護車時沒人聞到?意妥明加上酒精會讓病人產生激烈疼痛,死者應該會大喊尖叫,此外,意妥明加上酒精也不會造成胸部大量出血死亡,和結果並不相符。
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李雙全在95年3月15日訂購意妥明,因為之前買的被李泰安的老婆清冰箱時丟掉了。陳氏紅琛沒有精神疾病,沒必要服用意妥明,當時有證人看見陳氏紅琛上車前,在車站地下道無法行走,由李雙全攙扶,上車後一路昏睡,連翻車後還在睡,且事後發現,李當初買的30顆意妥明全數不見。
蔡榮龍說,李雙全向藥頭游承建訂購意妥明,但案發後他上吊死亡,李體內未發現意妥明藥物反應,證明非買給自己服用,顯然是李雙全在列車出軌之際,趁人不注意為陳氏紅琛注入意妥明。
當初檢警懷疑陳氏紅琛死於蛇毒,是因李雙全曾向黃福來展示裝有蛇毒的針筒,並邀黃一起「搞軌」、詐領保險金;檢警認為,第2次鑑定報告只是暫時推翻蛇毒致死,他們仍相信蛇毒殺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