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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院超收醫師健保費,罰鍰可能超過新台幣三億元。長庚院方則表示,這是健保身分認定的爭議,將繼續與健保局溝通。
長庚院方主張主治醫師是合夥人,故需全額自付健保費,健保局在民國八十九年行文要長庚改善。日前健保局接獲林口長庚醫師檢舉,發現長庚並未改善,決定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開罰。
長庚院方昨天晚間表示深感遺憾,將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尋求翻案,採取行政救濟。院方並說,院方對主治醫師的身分認定為「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與院方是合夥人,長庚將繼續與健保局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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