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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彭?琳/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昨(1)日起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即網店實名制,規定在網路交易平台上從事網路商品交易或其他服務的自然人,須向網路交易平台提報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分資訊,以便進行管理。

中國國家工商總局昨日也在官網上提出指導意見,要求監管重點的網路交易平台,對網路經營主體進行一次性的全面普查,查核網路商店的真實身分。

工商總局指出,該項網路商品交易管理辦法,是中國大陸第1部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的行政規章,自昨日開始實施。在網路上經營銷售或其他服務的自然人,即日起須向網路交易平台申報個人真實身分和地址。

而且網路交易平台是第一責任人,負有重要的管理責任,因此工商總局將重點鎖定影響範圍大、交易頻率高的網路交易平台進行普查。並且要求這些網路平台自動對網拍商家進行審查、登記、公告的動作,同時清查網路上侵權商品與假貨。

中國大陸對網路的監管工作日益細密,2004年提出了電子郵件信箱實名制、網路遊戲實名制的要求,2005年則是要求網站必須採取實名制。2006年提出了部落格實名制的要求,引起相當廣泛的反彈聲浪。但由於網路帳號範圍過於廣泛,因此實名制的規範仍有很大的漏洞可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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