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國時報【本報訊】
前桃園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黃子龍涉嫌販毒、瀆職掉包尿液案,再度重創警界聲譽。雖然目前只有黃一名警察涉案,但令人納悶的是,黃在平鎮分局任職時,就已涉嫌掉包毒蟲尿液、私吞查毒贓款等不法,為什麼當時不查,難道有人可以一手遮天?
黃子龍九十六年帶隊在汽車旅館查獲五百餘公克安毒,隨行的偵查隊員不可能都瞎了,完全沒發現二百七十萬元贓款,這些人是在黃的威逼下裝作沒看見?還是知情不報?檢調對當初參與查毒的人員應該好好問一問,揪出警界其他害群之馬。
黃子龍早在龜山分局時就跟毒品人口有來往,但目前查到涉案的時間點,都在平鎮分局任內。他在平鎮六、七年,主管理應發現異狀,卻沒自清報請偵辦,反而「踢」到別分局,心態可議。
黃員當時的主管已退休,他信誓旦旦說,根本沒察覺黃涉及不法,否則早就送辦。然而,黃調到桃園後,馬上被發現感情關係複雜、與毒品人口交往密切,分局因此通報檢調,兩相比較,難道桃園分局觀察力敏銳,平鎮卻渾然未覺?
警界劣習若不徹底改善,一味將問題官警調職或停職,只是治標不治本。警界生態複雜由來已久,黃案絕非唯一,加強內部督察體系控管,才是解決之道。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