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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里市一名單親媽媽與前夫協議離婚後,取得兩名年幼子女的撫養權,不料因經濟困難,打算把四歲長子棄置在派出所掉頭就走;經員警好言相勸,並立即列為高風險家庭,聯繫縣府社會處派員協助,終於撫平婦人激憤情緒,也化解可能觸犯遺棄罪的危機。(李河錫報導)
台中縣大里市一名單親媽媽,日前騎著機車帶著年僅四歲的大兒子,相當氣憤又無奈的衝進國光派出所內,向員警投訴,因為賺的錢相當少,無力扶養兩個孩子,希望員警能幫忙聯絡前夫把孩子領回去,一說完轉頭就走,員警被婦人突如其來舉動嚇一跳,立即追趕出去,並拔下機車鑰匙,狠心婦人還是不理會哭喊著媽媽的兒子快步離開。
經員警追了三百多公尺,並且苦苦相勸,婦人才表示,先前與前夫協議離婚,雖取得兩名年幼子女撫養權,卻沒有談妥贍養費的事宜,如今因為經濟困難,實在無力撫養兩名年幼的孩子,才會想請警方幫忙。
經員警把這名婦人勸回派出所,並立即列為高風險家庭,聯繫縣府社會處派員關懷與協助,終於撫平這名的婦人激憤情緒,把孩子帶回家,並且也獲得社會處應有的協助與社工定期關懷,化解了可能觸犯遺棄罪嫌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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