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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才接到法院開庭通知,會不會太誇張?台中豐原一名男子疑似因為醫療人員的疏失而休克變成植物人,家屬控告醫護人員業務過失傷害。沒想到案子拖了整整16個月,男子都已經往生11天才接到開庭通知,想要透過法律訴訟來討公道的心願也落空。
78歲的吳老先生97年4月住院切除惡性膽腫瘤,手術後一口痰卡住呼吸道,醫護人員拖了半小時才前來拍痰,造成吳老先生休克昏迷變成植物人,吳家子女於同年8月6日向台中地檢署遞狀控告護士、醫師業務過失傷害,但直到98年12月7日老先生死亡後,12月18日才接到第一次出庭通知,99年1月5日第二次出庭,99年6月6日收到不起訴書。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錫祥表示,該案是醫療糾紛,檢察官並不具備醫事專業能力,必須經過醫事鑑定委員會審議才能判斷誰是誰非,呈報鑑定之後,醫事鑑定委員會也要行文相關醫院,要求其提供證據並安排時間討論,偵查時程才會延遲一年多。
因為不懂法律程序,吳家子女想要為父親討公道的心意無法達成,家屬的不平與委屈,在法律裡找不到答案,只剩一張張幸福出遊的照片,成為家人唯一的安慰。(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陳雨柔、柯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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