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蘇建和三死囚更審案,高院二日再度開庭,劉秉郎羈押時的獄友陳家分,聲稱劉曾向他坦承殺人,但陳卻對劉秉郎被借提的時間、判決後軟腳等證詞前後矛盾,頻遭律師團反駁,蘇建和等人直指陳「作偽證」、「亂掰」,完全沒有證據價值。
檢方仍認為陳家分確實聽到劉秉郎坦承作案一事,事後他並未向劉索取金錢,而檢方在公訴程序中補充偵查並未違法。
審判長陳博志表示,蘇建和等人指陳家分作偽證,合議庭會審酌,並在判決時交代說明。
陳家分曾在六月十八日作證時聲稱,八十年十一月七日到廿三日,他與劉秉郎在士林看守所同舍房,當時劉曾向他述說殺害吳銘漢夫婦的經過,他則教導劉秉郎如何咬住警方刑求設法脫罪。
為查證陳的證詞,高院昨天開庭勘驗陳家分在九十二年四月九日,接受高檢署檢察官詢問的錄音帶。
陳家分在接受檢方訊問的錄音帶中,述說劉秉郎向他坦承殺人的過程,並指劉曾為警方借提,由警方招待抽菸、吃檳榔,還在聽到一審死刑判決後,腿軟被法警抬回看守所。
劉秉郎的律師當場反駁,表示劉秉郎與陳同舍房時,不曾被警方提訊,更不可能被招待抽菸、吃檳榔。陳與劉是在八十年十一月間同舍房,但劉秉郎是在八十一年二月十八日一審被判死刑,陳如何看到劉軟腳被抬回看守所?
蘇建和等人則指陳的證詞都是假的,根本沒有證據能力,所言完全不實,根本是作偽證。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