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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0日電)遠通電收今天宣布改善國道電子收費使用率新方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全力協助推動,並決定修改ETC車道,預定年底前,車輛通過ETC收費站時速,將由50公里變成70公里。
高公局長曾大仁表示,現在受限收費站站體設計,ETC車輛通過時,和其他車道一樣,車輛速限50公里。高公局將修改收費站,削除一部分安全島,讓車道變寬,車輛通行速度可望提高到70公里,預定年底前實施。
根據高公局和遠通的合約,今年6月30日,ETC使用率應達45%。高公局統計,遠通6月的單月使用率才近40%,全年使用率更低,高公局明天將寄出履約缺失改善通知。
遠通電收今天提出5大改善方案,除已落後的部分急起直追外,預定明年6月底可達合約使用率60%。高公局同意給予遠通1年改善期。9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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