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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30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陳正倉今天表示,NCC非公視主管機關,無權介入公視人事紛爭;而電視換照與董監事變更完全是兩碼事,未來處理華視董監事變更案時會依法行事。

公視的人事紛爭愈演愈烈,行政院新聞局對公視董事長鄭同僚主導的董事會最近通過華視法人代表,認為違反董事會決議,缺乏正當性及適法性。新聞局同時致函NCC,建議NCC處理華視董監事變更案時能審慎把關。

陳正倉說,上週NCC才通過公視、華視、中視與台視4家無線台,今天進行文字確認。無線電視事業電視執照屆期換照審查委員會審查時,並未發現4台營運不穩定,而且都符合要件規定,因此,委員會通過決議准許換照。

他並說,換照與董監變更兩碼事,換照不會因為個別的董監事而受影響。

另外,陳正倉表示,NCC並非公視或華視的主管機關,公視新舊人事的紛爭,NCC沒有權利介入。未來華視董監事名單變更審查時,NCC只會針對名單人選有無違反刑法或相關法令情形審查。

陳正倉指出,新聞局在6月15日行文NCC表示,5月19日公視董事會未達法定人數,會中通過推派的華視董監事名單應屬無效,請NCC在審查時「慎察上情」。

有關公視董事會決議無效是因為出席人數不足,還是董事沒有資格,陳正倉說,將等華視正式向NCC聲請變更董監事名單後,行文新聞局說明主張,必要時會請華視、新聞局、公視3造到NCC說明。

陳正倉說,NCC審查任何案件都是十分審慎,根本不需「把關」。不過,陳正倉也指出,2009年11月2日公視向NCC提出董監事名單變更並更改捐助章程,11月6日NCC發文給公視基金會許可變更。也就是,公視原有的董事人數從原先的11到15人,增加為17到21人。對於公視董事會新舊兩派董事的爭議,究竟誰才能代表公視,NCC無權置喙。

陳正倉表示,新聞局與公視的爭議已久,法院訴訟也尚未有結論,但NCC處理本案就是依過去的一貫處理方式,依相關法令處理,現在無從評斷誰是誰非。

新聞局在去年7月修正公共電視法,將公視董事從先的11到15人,增加為17到21人,並增聘陳世敏等8人為董事。陳世敏等人上任後,以鄭同僚不具民意基礎要求改選董事長,人事問題至今未解決。9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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