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傍晚宣布,遠通電收未能在六月底前達到使用率45%的合約目標,確定屬於「履約缺失」。對於遠通電收提出的「改善計畫」,交通部初步同意針對用戶通行費九五折方案,正等待行政院的核定。至於「全民體驗」方案,將要求遠通電收先完成技術查核驗證後,才能推出,同時「全民體驗」方案也不能納入「使用率」計算。 (彭群弼報導)
交通部政次葉匡時表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BOT合約規定:今年六月底利用率必須達到45%,但根據今年度的使用率統計僅36.63%,六月份單月使用率也只有39.24%,認定遠通電收有「履約缺失」,經雙方多次討論,遠通電收提出五項改善方案。交通部原則同意。其中,比照回數票的九五折方案,目前等待行政院的核定,通過後就可以實施。其他包括OBU降價以及異業結盟推廣等方式,交通部認為,
其次,針對「不必裝機,也可收費」的全民體驗方案,交通部要求遠通必須完成技術查核及認證程序,才能納入收費的一環。高公局長曾大仁進一步表示:全民體驗方案僅是「過渡期」推廣方案,交通部仍然以OBU的正式用戶使用率為合約計算的門檻,至於全民體驗轉換至一般用戶,要看遠通電收的努力。但如果因為使用者增加,評估收費站增開ETC收費車道時,會將全民體驗的車流量一併納入計算。
為了確保改善方案確實可行,交通部與遠通電收約定三個檢核點:今年底,「月使用率」需從目前的三成九提高為四成二,明年三月(月使用率)提高至五成。明年六月,依照合約規範,達到「年使用率」60%。曾大仁說:如果任何一個檢核點未達目標,交通部就會啟動違約機制,採取包括:要求改善,給予違約罰款,甚至可以採取終止契約等處分。至於要使用哪一種方式,將依照使用率的實際狀況決定手段的嚴厲程度。
交通部強調:政府在BOT計畫裡同時扮演監督及伙伴角色,除了違約處置之外,更重要的目標是達成電子收費,用多少,收多少,節能減碳的目標。民國102年計程收費目標不變。透過改善方案,能夠朝正確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