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承攬廠商:遠通電收公司未能在今年六月底達成合約目標:使用率45%一事,交通部將在七月一號,發出「違約缺失」通知,要求遠通電收具體改善,改善期為一年。不過,交通部會「設定」檢查點,定期檢討遠通電收的改善成效,如果不理想,不排除縮短改善期。根據遠通電收發佈的改善計畫,將在今年底達成使用率45%,明年三月提升至50%,明年六月達朝合約要求的60%。至於遠通電收提出的各項「改善計畫」,例如「全民體驗」方案等,交通部「理解」遠通電收的努力,但會繼續督促遠通電收增加裝機及使用率。交通部將在傍晚正式說明政府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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