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仇佩芬/特稿】
作為公共電視「法律上」的主管機關,連新聞局都不明白,公視怎麼會變成一頭失控的野獸?公視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無視社會責任,濫用董事權力;而新聞局死守「媒體獨立」教條,不敢也無法有所作為。當主事者的私心,推翻了公視賴以建基的無私媒體價值,公視爭議竟落得只能期待修法解決。
從公視法的設計,不難看出當時倡議者希望藉由「學者專家」的超然性,以道德捍衛專業,摒除黨、政、軍、商的干預,實踐公共電視「公共服務」的功能。制度設計者相信,基於公益理念及學術信仰,被提名並同意的學者專家,理應比商業性媒體和政府機器更能勝任公民喉舌。因此除預算運用受制於行政、立法監督外,董事會可以決定營運方針和人事任免,而新聞局依法沒有任何採取行動的權力。
當制度信任的「學者專家」偏執於其所謂理念,其專業反成濫權利器。當鄭同僚等人採取行動,反對陳世敏等八名新任董事,更無視新聞局反覆函文警告,屢屢藉曲解規章及濫用法律工具,把持公視更進逼華視,社會才意識到,將最高及唯一的權力集中在董事會,正是公視爭議演變成惡鬥迴圈的原因所在。
新聞局官員面對鄭同僚的作為,總是驚訝於他竟可如此靈活運用制度(或其漏洞)。然而私下感嘆之餘,新聞局翻來覆去永遠只有一句,「尊重媒體獨立」,完全無力反擊。只能動輒發布冗長新聞稿,流水帳般絮叨鄭同僚的種種違法作為,原意希望博取輿論支持,卻只是曝露行政當局的無能為力。
公廣集團旗下,不僅公視及華視各有四個頻道,還擁有原民台、客家台及宏觀電視,頻道數之多,涵蓋面之廣,居國內電視媒體之冠。這樣龐大的媒體資源,如今被私心的學者和顢頇的新聞局搞得烏煙瘴氣,所謂「社會公器」,早被踐踏得體無完膚。用納稅人的錢成立的媒體,卻這樣糟蹋納稅人的血汗錢,不論當初任用鄭同僚的民進黨,或現在執政的馬政府,怎麼跟人民交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