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扁家4大案已於6月11日二審宣判,對於高院宣判結果,檢方不服,認為合議庭判決違背論理法則、違反經驗法則,今(25)日下午透過台灣高檢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在扁案二審宣判中,扁、珍由一審無期徒刑改判為20年外,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親信馬永成、林德訓等人刑度皆獲減輕,只有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例外。特偵組15日收到判決書後,立即與高檢署檢察官密集研商,並於24日完成上訴書。

上訴指出,二審法官採信陳水扁答辯,認為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大部分已用於「機密外交」,檢方認為,機密工作若須以「機要費」支出,可由陳水扁指示依法動支,無須以私人發票或不實犒賞等方式,以國務費支付,二審在證據認定上明顯違背法令。

檢方認為,官邸內無論養護、植栽、盆景、日用品及食饍經費等皆編有專款,總統薪俸本來就高於一般公務員,領薪無非是要應付日常生活所需,但二審法官卻認為扁的西裝、理髮花費與職務有關,卻未敘明理由,判決理由不備。

吳淑珍部分,檢方認為她與扁共涉國務機要費,合議庭輕信扁的「機密外交說」,刑度從一審無期徒刑改判20年,判決也違背論理法則。至於陳致中、黃睿靚,檢方認定2人是洗錢案策劃者,透過複雜的手段層層挪移匯款,涉入非淺,起訴時建議對2人從重量刑,但二審2人刑度驟減一半,罰金部分的減幅更高達八成,判決明顯輕縱,不符罪刑相當原則。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小老鼠 的頭像
小老鼠

小老鼠的天空

小老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