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計畫推動「計程車公務化」,台北縣政府今年四月份已經提前試辦,目前與某車隊簽約,與原有的「計次租賃車」相比,短程旅途可節省可觀的交通支出。交通部表示:短程公務行程比較適合使用計程車,不過,要與車隊簽約,仍然必須足夠的「使用量」,此外,交通部也傾向避免與一家業者簽約,以免惹來圖利之嫌。至於個人計程車或小型車隊可能被排除在外的疑慮,交通部表示:會有其他配套措施,例如定點排班等等,讓計程車業者都有機會增加收入。(彭群弼報導)
根據台北縣交通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去年度之前,針對公務用車需求,採用向租賃車業者租用司機及車輛,計次方式付費,費用較高,為了節省公帑,針對臨時、緊急、短途的公務用車需求,決定透過與計程車業者合作,提供公務需求。今年四月份有11個局處加入,經公開評選,與某家車隊簽約,用車前十分鐘打電話叫車即可。第一個月實施的結果,原有使用計次的租賃公務車,共使用77趟,每次支出平均約1314元,至於計程車使用了六十次,每趟費用平均約260元。
雖然計程車遠比租賃車便宜不過,台北縣環境特殊,轄區幅員遼闊,對於偏遠鄉鎮的公務行程,使用租賃車,比較划算,目前的成本大約是五個小時一千六。此外,台北縣政府也鼓勵同仁搭配大眾運輸工具,例如到淡水出差,可以先搭捷運,再轉乘計程車接駁。
觀察台北縣的經驗,交通部官員認為:中央機關或附屬機關,除非是工程單位或機關位置分散,否則都是以短程,臨時性公務車需求為主,以外出開會為例,會議結束時間通常很難拿捏,如果讓公務車長時間等待,不符合節能減碳,因此回程時選擇共乘計程車的比例很高。但這樣的需求從路邊攔車改為與車隊簽約之後,交通部官員承認,不宜獨厚單一車隊,以免外界雜音,但使用量也必須到達一定水準,對業者才有誘因,因此目前也在蒐集各部會每年的計程車支出規模,考慮聯合辦理,以容納較多車隊參與。
至於小規模的車行或個人牌的個體戶,是否會被排除在公務用車之外?路政司長祈文中表示:會一併規劃定點排班等其他配套方案,協助業者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