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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兩岸第五次江陳會將討論簽定ECFA,定於28日起在重慶一連舉行三天,會在未來6個內完成貨品、服務、投資、爭端解決等協議,要建立「防衛機制」。
在「防衛機制」部份,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向立法院長王金平報告說明,針對特定的早收清單貨品,如因降低關稅而導致大量進口,並對相關產業造成損害時,可以依據規定,藉由調高關稅至ECFA實施前的稅率,以降低對國內相關產品的衝擊。
在服務貿易早收部分,中國給予台灣「超WTO」待遇,享有較日、韓、歐美等其他WTO會員國更優惠的條件;特別是方我同意中國清單要求的原則,包括評估產業敏感性及衝擊、考量平衡性,以及不涉及學歷、證照採認。
據指出,其中,在醫院服務部分,中國同意我方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醫院,以及在上海、江蘇、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設立獨資醫院。
協議文本除序文外,據了解,包括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穫及其他等,共計5章、16條內容。在序言方面,雙方本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量雙方的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貿易和投資障礙。
官員表示,兩岸也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並可設立工作小組,並在6個月內,要盡速完成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相關、爭端解決等4項協議。
ECFA共包含協議文本,以及五項附件主要內容,包括:貨品貿易早期收穫清單、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之臨時原產地規則、適用於貿易貿易早期收穫產品的雙方防衛措施、適用於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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