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爭議越演越烈,新聞局今(1)日發出聲明強調,公視董事會近半年來受個人把持陷入違法爭議,造成近日華視董監事選任發生重大瑕疵,新聞局已完成事實蒐證,本週會將補充狀送交法院,新聞局並強烈籲請法院明察違法事實,盡速裁定撤銷鄭同僚董事及董事長職務。
新聞局表示,鄭同僚等人以經費私用、興訟杯葛、違法決議等方式,讓公廣集團淪為私人權力鬥爭場域,鄭董事長諸多舉措,已破壞立基於對董事道德自律的信賴而設計的共信機置,早已喪失民意、媒觀媒改等公民團體和輿論的支持,新聞局身為公共媒體的主管機關,維護公益責無旁貸,絕不會袖手旁觀。
新聞局強調,在尊重獨立原則下,新聞局依法以行政作為積極處理,要求改正並重新召開董事會。但現行法令並未賦予主管機關強制執行權力,為了彰顯公義,在窮盡行政作為權限之後,新聞局更進一步訴求司法途徑的有效解決,請求法院給予公正裁決,徹底杜絕失職個人濫權專用。
新聞局表示,對於公視鄭同僚等人違法事實,新聞局明確援引公視法、公視捐助章程、公視董事會議事規則等,依民法提起司法審理,積極捍衛公共媒體不得淪為私用的精神。
新聞局強調,針對鄭同僚等近日又再度違法召集會議、濫權決議、把持華視董監事,諸多瀆職的具體行為,新聞局已完成事實蒐證,本週會將補充狀送交法院。社會大眾絕不容許將公廣資源淪為私用的公廣集團董事長,新聞局並強烈籲請法院明察違法事實,盡速裁定撤銷鄭同僚董事及董事長職務。
新聞局指出,昨日已向法院訴請裁定公視董事會違法決議無效,以具體解決公視無效決議及華視董監事選任瑕疵問題,並已彙集相關事實與法理依據,送交監理機關,合作把關。
新聞局也要求鄭同僚不應再阻撓董事會召開,讓公視法所定的董事會治理機制能有效運作,如此才能解決目前公廣集團受私人濫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