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莊雅茜、林慧珊、曹依、吳弘舜、邱慕安整理報導】
2010年七月9日(五)下午5.30【醒報現場】錄影,主持人:台灣醒報社長林意玲。
主持人:歡迎來到「醒報現場」,我是台灣醒報社長林意玲。今天我們在節目中邀請到一位話題人物,他是立法委員黃偉哲。
最近他在立法院審查ECFA是否逕付二讀時,反手一丟計時器,不慎砸傷了國民黨委員吳育昇。我們今天請黃委員在節目中與我們細說分明,順便談談朝野抗爭之際有沒有理性問政的空間,還有黃委員的心靈世界。
黃偉哲是民進黨籍的委員,同時也是台南縣選出的立法委員,獲得哈佛大學和耶魯大學的碩士學位,回到台灣參選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歷任多年的財政委員會委員。
黃委員,我們首先來還原一下現場。有關於報導黃委員於立法院丟計時器打傷吳育昇一事,一直沒有得到當事人的說法,因為大家心目中的黃委員並非暴力形象的委員,所以跌破很多民眾眼鏡。發生這件事您內心中一定有很大的翻騰,關於這件事情,委員你本身怎麼看,請您說明一下?
黃偉哲:其實真相只有一個,所以就是解讀不同。我們所確定的事情是,在混亂中,王院長與執政黨的最後審議為將ECFA逕付二讀,王院長也表示馬上處理,對此,在野黨當然抗爭。
在此補充當天情形,其實執政黨於當日早上七點已將主席台包圍,在野黨想要突破包圍,抗爭難免和衝撞主席台的情況在所難免。主席台很高,前方又佈滿執政黨的立委,來一個推一個,因此產生推撞。同時我們也目睹連續好幾位委員,包括郭玟成、劉建國委員,接連摔到主席台下,事後郭玟成還發現有肋骨裂傷之狀況,而送醫治療。在台下看,當然情緒激動。
我要再次重申,打人或傷人就是不對,對於吳育昇委員的受傷,我們也感到遺憾、抱歉。但是事情的發生總有原因,不管大家的接受程度和社會觀感如何,國民黨已經提告,司法的裁決為何,我們也將接受和面對。
但是,我們要重述打傷人背後的原因,當時郭玟成和劉建國委員相繼被推倒,甚至重摔到地上,親眼目睹的我們很激憤,於是大家開始仍東西,手邊有什麼就扔什麼,沒考慮到計時器的重量,加上丟出後的翻轉,打到吳育昇造成眼角流血。如果我們的現場還原狀況沒有失準,實際情況如同錄影帶所見。
面對國民黨和吳育昇是否提告,我們認為這是他們的權利,也給予尊重,尤其對吳育昇來說,受到如此大的傷害,當然會感到不舒服。
但是針對外界說我不誠實、直到晚上才打電話致歉,這部分和提告沒有必然的關係。事實上我下午馬上致電,但是吳育昇在休息中,無法接通。我透過媒體公開向他致歉,我也承認打人是錯誤。其實在混亂當中並未注意所仍的東西為何,吳育昇委員在第一時間也不知道自己受傷,坦白講當時很混亂,所以我也沒有看到我扔什麼東西出去,事後看錄影帶才知道他受傷。從這角度上來看,不能說我不誠實、也不是我不承認,我也沒有特別針對誰。
還是要再次重述,既然傷害已經造成,就是我的錯物,這也是無可迴避的責任,任何的藉口和原因都無法逃避。我事實上是當下真的不知道自己扔了什麼東西,直到錄影帶還原,才知道是計時器。
主持人:謝謝委員剛剛非常誠實和誠懇地跟我們分析,在這邊歸納一下:不管是打人也好、傷人也好,都是不對;另外造成這樣的結果非常遺憾,結果也非他本身所樂見,沒有針對誰。
這邊我還要代表廣大的大眾來請教委員兩個問題。首先,有許多人在討論,委員所扔東西有重量,是否為凶器?現在各報就說委員是否為「兇手」?另外,委員丟東西的行為,看起來是受到當時氣氛所感染,是不是情緒失控?
委員過去一直都是形象牌,所以很意外。當然剛剛委員也有提到,當時沒有選擇所丟的東西為何,也沒有事先準備,委員經過這件事情以後,以後會不會改用比較不會造成受傷害的物品?畢竟這次打傷的是吳育昇的眼角,但是萬一打中他的眼睛,說不定會造成失明,就不堪設想。那如果這樣是否應該選擇一些比較不具傷害性的物資來丟?
黃偉哲:首先,我希望未來最好不要有抗爭,有抗爭的話最好丟氣球。我相信觀眾和主持人有被紙割過的經驗,我們不敢說什麼東西是安全和非安全,但是只要丟出去,都有可能造成傷害。但使在丟之前是否經過仔細思考,我們總有判準,像是刀子和啞鈴不能丟,有些物品較模糊,如書本、杯子,在憤怒之下容易失控,失去判斷力,造成對方傷害,還是很抱歉。
我要在此節目以道歉開始,再以道歉結束。衝突是短暫的,但是衝突背後的醞釀是長期。
ECFA是否有經過充分的討論、國會是否有實質的審查?馬總統與吳院長所說的審查是否實質讓國會充分監督,難道沒有其他替代方案嗎?過去馬總統與吳院長所說,不管是否為條約,到立法院都有實質上的審查。大家知道ECFA有16條條文,將這16條表決16次有那麼困難嗎?如果每表決一次,民進黨就打一次架,那麼可以說是民進黨的錯,但是如果根本沒有表決程序,真的很遺憾。
主持人:我們將這兩件事分開討論。剛剛委員已經非常清楚並且沉重地表示歉意,是否代表委員以後不會再讓類似的情況發生?
黃偉哲:我告訴自己要有最大的理智和冷靜,不管再任何時候,都不能以這種方式抒發心中不滿和情緒。
主持人:好,黃委員談到,他個人在這次國民黨與民進黨對立以及抗爭間情緒失控採取的行動,讓他覺還滿遺憾的,而且他未來也會設法避免發生這樣的情況。
我想進一步請教一下委員,您覺得這一類事情的發生,不管是發生在您身上或者其他的民進黨籍立委的身上,給國民黨一個口實,又栽贓民進黨是一個暴力政黨;當然整件事情來講,黨團的幹事長柯建銘委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他說這件事情對黨、對個人是一個「敗筆」。您怎樣看待這件事情,對您個人的形象以及對黨的印象?因為過去大家本來就對民進黨有些負面看法。
黃偉哲:過去社會大眾在強勢媒體的主導下,一直給民進黨有這種暴力政黨的印象,包括蔡英文主席也沒有一天唆使過要用暴力,但是民進黨在主導活動時發生的暴力,帳都發算在民進黨身上,更何況是我們做民進黨的幹部自己施暴,絕對難辭其咎。
但是民進黨到底是不是一個暴力政黨?如果冷靜的說,已故的立法委員盧修一委員在91、92年時,那時為反對軍人干政,郝柏村先生擔任行政院院長,在立法院激烈抗爭,那時動用警察權,把民進黨委員一個一個扛出去,盧修一委員被扛出去時,頭部被撞擊到門檻,撞的非常嚴重,身上弄得到處都是內傷、外傷一堆,那時民進黨還是被冠上暴力。
那個官司後來還是不成立,因為法官認為國會內的表決,尤其是議事衝突、議事抗爭難免有肢體衝突,再加上高等法院有判決說這跟外面的傷人是不一樣的,那不管這件事情,司法歸司法。總體來說,民進黨在社會觀感方面,長期以來一直被冠上暴力政黨。
再舉一個較近的例子,邱議瑩委員在談論陸生到底要不要來台時,民進黨也是包圍委員會主席台,在與國民黨抗爭時,邱議瑩委員就一路罵著一位國民黨委員說「賣台」,結果那個委員冷不防的一個回身,好像打了她還是推了她,造成她跌倒,民進黨邱議瑩委員也沒有提告,這是整個國會抗爭的部分。
而當天ECFA的院會,郭玟成委員那麼重的摔下來,住院好幾天,劉建國委員他仗自己年輕點,雖然身子很痛,走路還一跛一跛的,也沒提告。重點是,我們還是要再重申,提告是受害者的權益,我們應該勇於面對司法,民進黨總是把國會的肢體衝突定位在衝突完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