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汽車駕訓班這次壓到紅線了!台中縣市私立逢甲汽車駕訓等23家駕訓班,因為共同訂定學費參考價格,並訂定相互約束機制,違反公平法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針對駕訓班開出5到20萬元,合計254萬元罰金,並要求立即止聯合違法行為。
現行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中,訂有訓練費上下限的規定,公平會也決定行文交通部溝通,提倡能夠落實訓練費收費公平競爭的機制。
由於這23家台中縣市駕訓班,自97年元旦起,開始實施互助金機制,由招生多的會員,補助招生少的會員,並配合監督機制,共同決定學費參考價格,有趣的是,如果有駕訓班低價搶客,還會被聯誼會「罰款」充作「檢舉獎金」。
公平會指出,由於這樣的聯合行為,已經造成「大班補貼小班」,招生多的會員反而形成「變相懲罰」,不利個別駕訓班生存。
由於以上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規定,公平會依各業者違法動機、危害程度、違法情節、營業規模及違法後態度,以及經營困難情形開出不同罰金,並要求業者在處分書送達後,停止違法聯合行為。